欧盟文化总署(EUCA)接受接受欧盟委员会、海牙国际法院的指导和监督;致力于促进欧盟成员国与世界各国外交关系的发展,扩大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与繁荣;遵守各国宪法、法律,团结各国文化事业的同仁开展有益的社会文化活动及社会道德风尚推广。
欧盟文化总署(EUCA)的工作职责:
● 负责组织研究和探索各国文化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出推动文化交流与经贸合作的政策建议及措施,发展国际领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广泛建立与各国文化管理机构及协会组织的合作关系,推进世界文化交流的国际化进程。
● 负责组织领导研究,组织举办成员国相关业务,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组织互访考察、编辑出版、创作影视题材、培养人才、发掘和保护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博物馆、园的建设、举办书画展赛、作品收藏与保护,在世界各地发展分支,对各国园林和标志性建筑等文化艺术品的文化团体进行品牌认证、考评信誉、等级评审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帮助各国走上文化可持续发展并促成世界文化和谐、合作之路,协助各国更好地举办文化事业公益活动。
● 拟订欧洲联盟文化总署(EUCA)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着力于提高各委员单位自身的文化产业、艺术作品及收藏品产生更大经济效益,塑造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开拓文化创意产业,编录和推广优秀委员的作品,并在总署官方网站刊载。
● 组织专家对各国从事文化艺术事业的书画家、歌唱家、影视艺术家、理论家等进行职级评定,经常性组织文化艺术作品的展览与交流活动,为书画家撰写的文章编辑出版、制作影视专题、画集及画展的题词、互访采风笔会等安排,促进世界各国文化艺术水平的提高。
● 组织做好(EUCA)印制会刊、会报和开展各项国际文化交流的活动,并对在文化艺术事业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各国政府官员、艺术家、理论家予以表彰和奖励。